上月19日,迷你倉出租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生效。涵蓋範圍由針對一般貨品擴展至服務業,飲食業自然也不例外。 新修定的商品說明條例,禁止在消費服務交易中作出虛假商品說明,以及禁止在營業行為中某些不良營商手法如:誤導性遺漏、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餌誘式廣告宣傳、先誘後轉銷售行為及不當地接受付款等。觸犯法例者有可能負上刑事責任。 商品說明條例的修訂 半個月來市面所見,商戶營商手法有所改善,如以「最」字作招徠的廣告大減,零售商改採保守定價策略,許多旅遊服務的宣傳單張亦羅列更多資料等。即使是內地的傳媒也作出報道,謂消費者反映:「新條例的實施使得香港的連鎖餐飲業的食品質量得到了保證」云云。 當然,新修訂的條例當中不可避免有許多灰色地帶,例如說根據法例,「商戶不應向消費者提供任何虛假或具誤導性的產品資料。如商戶未能確定任何產品資料的真確性,則應核實有關資料,而不應貿然向消費者提供該等資料。」 但是,正如由海關關長和通訊事務管理局發出的「不良營商手法(修訂)條例執法指引」的一些例子,強調當商戶述明其貨品的製造地點或原產地時,必須確保有關聲稱符合條例內的規定。不能作虛假聲明。如說到「富士蘋果」,為了避免令人覺得所指的是在日本藤崎(Fujisaki)種植的蘋果,商戶宜用「日本富士蘋果」或「中國富士蘋果」等文句明示該「富士蘋果」所種植的地點。而「陽澄湖大閘蟹」所指的應是在陽澄湖飼養及收成的中國絨螯蟹。如果標示為「陽澄湖大閘蟹」的蟹實際是在其他省份甚至海外飼養及收成,可被視為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因為消費者會對該特產的地方專稱有合理期望。 但事實上,業界一般無力自行驗證供應商供應的原材料產地聲稱屬實,只靠「信」字。揚州炒飯中的「揚州」與製造地方無關,「墨西哥包」並非由墨西哥製造。當然根據常識也可判定。但業界有人舉例說,不少食肆標榜自己採用「和牛」,但日本和牛是指日本原種的牛,而澳洲和牛卻是指以日本飼養方式生產的牛,並非日本種牛。若不慎混淆,會否誤墮法網?又如花膠、鮑魚等都有多個產地,若弄錯了又怎辦?相信日後或需積累多個法院裁決案例,才能真正說得清楚吧! 過江龍「 一蘭」 拉麵的熱潮 說到日本的食物,拉麵可算是其中表表者,它的普遍程度有如歐美的熱狗,在香港十分受歡迎。最近大出風頭的一家拉麵店,傳媒報道謂開幕之初,食客要候四個小時方能入座。 這家「一蘭」儲存倉食位於銅鑼灣謝斐道,街道並非銅鑼灣核心地區,過往幾年人流偏靜,故全舖面積有3200平方呎,呎租僅約87.5元,以銅鑼灣區地舖而言,絕對算便宜了。 「一蘭」是日本的名店,始於1960年的福岡市,原本只是一家由兩夫婦經營的小麵店;發展至今,在日本各地共有42間分店。不少香港旅客到日本,必定去品嘗那�的豚骨拉麵。據稱特色的湯底配合柔韌的麵條,加上美味的秘製醬汁和叉燒,令人印象難忘。 另一項特別的是光顧的方式。日本的「一蘭」,顧客會先在投幣式機器購票,然後留意空位顯示板,再自行走到正顯示為空位的廂座坐下;在座位前的拉麵落單紙上揀選自己口味的配搭,按服務鍵連票遞給竹簾後的店員,大約過了幾分鐘後,熱辣辣的豚骨拉麵就奉上了。在香港的除了把投幣式機器購票改為到櫃�結帳外,其餘程序均與日本店做法相同,務求讓客人感到猶如置身於當地一樣。而香港店的食材,90%來自日本,其餘一成在香港採購。 「一蘭」店的食客光顧模式,食客各自在板間式「�房」的「自閉空間」進食,與我們習慣的方式大相逕庭。其受歡迎,這一方面是品牌的吸引力,另一方面亦說明了當今食風,已趨多元化和個性化的現代特色。 審視本地勞工政策 在上個月,統計處公布了4至6月的失業率為3.3%,是近半年新低,較上次跌0.1個百分點。另外,總就業人數創375萬的新高,就業不足率則維持在1.6%水平。至於旅遊和飲食業的空缺數目仍多,今年首季共有15546個,較去年同期增加了四成。 飲食業工作辛苦,而新一代家長大多希望子女多讀書,變相難招青少年入職。至於中年人,在最低工資的影響下,往往感到任職保安,也勝過在食肆工作,令飲食業難請人的情況更形嚴重。 根據香港目前人力推算,香港勞動人口將於2018年後開始萎縮,故為未雨綢繆,有評論認為「是時候開始認真審視本地的勞工政策,包括提高女性和青年勞工的參與率、輸入勞工及延遲退休年齡,以應付勞工短缺的問題。」 有關評論是否恰當有待斟酌,但無論如何,像商品修訂條例的新「遊戲規則」、像一蘭的新「過江龍」的進駐,加上在全球經濟低迷時,香港卻飽受勞工短缺之苦,事實總讓我們感受到現今世道與上世紀截然不同。 歌曲《那一天》有云:「世界在轉,星光在閃,萬物也適應自然……」,看來,如何總結香港飲食業幾十年的發展起落經驗,因應挑戰作出新的對策,或許是我們應該認真考慮的事吧!石健迷你倉沙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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