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作《價值論》一書能夠譯成英文出版,self storage是我和一些中外朋友多年的夙願。因為,此書原本就是一部與西方學界對話的學術著作。中國自古以來的哲學傳統,習慣于以“天、地、人”的關係為出發點,以構建種種關於社會、國家的倫理政治體系為目標來進行理論思考。作為這一傳統證據的是:歷來在各家學說中,最重要的概念和範疇,往往是諸如“道德”、“仁義”、“善惡”、“美丑”、“貴賤”、“吉凶”、“禍福”等等這類價值範疇,而不是歐洲哲學中最常見的“存在”、“實體”、“理性”、“經驗”、“知識”、“真理”等存在論和知識論範疇。也就是說,與歐洲哲學傳統相比,中國哲學更具有一種以價值哲學為主要線索的傳統。由這一傳統訓練出來的中國人的思維方式,往往更重視事情的“應然”方面,並為此而積累了做人做事的豐富智慧;相比而言,我們已往對事情的“實然”方面進行更加系統的追究和構建,則顯得少些。或許正是因為如此,中國傳統哲學的這些智慧,曾長期停留于規範思考的層面,而缺少某些元理論的自我批判和邏輯化的梳理,這導致了它在一向注重理性和邏輯的西方哲學面前,未能及時得到應有的理解和重視,甚至曾不被看作是一種“哲學”。如今,這種情況開始改變了。這不僅是因為,哲學上的價值問題已經開始得到普遍的重視,價值研究的哲學地位明顯上升了;還因為,隨著中國社會實踐的發展,中國哲學的思考和表達方式也發生了轉變。我們通過引進和吸收西方哲學的一些長處,已經能夠在新的理性批判和反思高度,整理和表達中國人自己的當代哲學。《價值論》正是力求表達一種基於中國文化傳統,並運用新的哲學方法所進行的思考。這種新的方法,簡單說就是以“關係思維”代替傳統的“實體思維”,將人的社會存在和人在實踐中的主體性權利與責任,當作理解價值現象和價值觀念的客觀依據,並力求通過對實踐和主體性的分析,來回答有關價值的各種問題。這一方法最初來自馬克思創立的“實踐的唯物主義”。由於種種原因,馬克思的實踐唯物主義至今還不能說已經得到了充分的理解、應用和檢驗,因此它還是一種全新的方法。本書思考的出發點,是盡可能立足于人類的實際生活本身,而非某種既有的、封閉的話語模式。在我看來,價值和價值關係,是與人的存在和實踐相聯繫的一種普遍性、根本性的現象,決不應該把它僅僅局限于道迷你倉或文化領域中的“意向”、“規範”等特定的狹隘範圍。從人在一切對象性活動領域中承擔的權利與責任入手,才更有助于充分理解價值和價值關係的現實性和複雜性。當然,由於本書以這種廣義的價值為研究對象,所以在分析論證時,勢必要涉及許多現實的領域。在每一領域中,既要自我論證,又要與別人對話和溝通,因此本書不得不說了很多看似重新解釋常識的東西。本書思考的一個落腳點,是與西方已經很有影響的觀點和結論進行對話。在與價值有關的話題上,本書選擇的對話目標和伙伴,主要是分析哲學中邏輯實證主義和實用主義這兩大學派。我認為,在如何理解和對待價值的問題上,這兩派代表了兩種各自都相當徹底、但卻彼此完全不同的思路。不容忽視的是,它們之間的分歧和爭論,使價值與真理各自的本質及其相互關係的思考,作為一個普遍性的哲學問題得到了充分的顯現,從而使價值論的研究具有了現時代的高度。事實上,正是羅素、杜威等人的許多分析和論證,成為我進一步思考的基礎和研究的起點。當然,我的觀點並不是簡單地認同和歸屬於其中某一方或其他現成結論,而是就它們之間的公共問題進行了自己獨立探索的嘗試。在長期以西方話語為母語的哲學圈子內,有中國人加入哲學前沿問題的討論,這件事本身也許就有一定的象徵意味。記得哈貝馬斯教授應邀于2001年4月16日至29日訪問中國期間,曾當面與我談了他的一點感受:據他的觀察和體驗,他認為在當代中國與西方之間的學術交流中,事實上存在著“嚴重的不平等”。這就是,西方學者對中國學界的瞭解,遠遠不如中國學者對西方學界的瞭解那樣多。他的話給了我很大鼓勵。也許正是這種相互瞭解和對話的願望,使這本《價值論》于1987年初版後不久,即受到來自德國、俄羅斯和日本等國幾位前輩學者的注意,他們曾先後表示要用本國的語言加以譯介。但當時以及後來的實際情況證明,這絕非是一件易事。除了翻譯中必然會遇到的語言對應性和其他技術性困難之外,當代中外學術界之間存在的文化情境和意識形態方面的差異,也使這類交流往往難以實現。本書以2007年修訂後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中文第二版為基礎,經作者做了一些必要的調整後譯出。希望本書英譯本的出版,能夠引來國際學界朋友們的批評和討論,以幫助我將研究更深入進行下去。(作者為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文件倉
- Sep 09 Mon 2013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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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西方很有影響的觀點進行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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