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記者程賢淑報道水管、電線、電纜線等無序排列,迷你倉馬路常常開膛破肚;地下建築各自為政,彼此不通等現狀,在上海有望成為歷史。今天上午,《上海市地下空間規劃建設管理條例(草案》提交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地下空間開發需立法規範據統計,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上海已開發地下空間(不含地下管線和地下軍事設施)31037個,包括地下鐵道、地下道路、地下變電站、地下商業設施、地下文化體育設施等,建築面積達5699萬平方米。其中,民防工程有9626個,建築面積15 27萬平方米(含地下鐵道兼顧設防面積293萬平方米)。盡管上海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起步較早,但缺乏科學、系統的規劃,也沒有專門的法規加以規範。“目前上海地下建築布局分散,各自為政,不僅造成資源浪費,也使得全市地下空間的整體功能不能得到有效發揮,甚至對後續的地下基礎設施建設造成了阻礙。”市人大城建環保委主任委員許德明指出,對地下空間加強合理開發利用管理,有必要以地方立法形式加以保障和推動。地下空間優先安排市政草案明確了地下空間分層利用原則,將上海地下空間在豎向上分為淺層、中層、深層三個層面。地表道路下的地下空間,優先用于安排市政基礎設施。其中淺層 地下空間優先安排地下管線、綜合管溝、人行通道、下穿立交;中層地下空間優先安排地下鐵道、地下道路、地下物流管道和地下特種管線。非地表道路下的淺層地下空間,優先安排地下變電站、地下停車庫,綜合交通樞紐、公交場站、地下倉庫 、地下商業設施、地下文化體育設施;中層地下空間優儲存安排地下鐵道、地下道路、特定用途倉庫。深層地下空間主要用于遠期開發。同一層面地下空間安排的優先順序,由市規土局會同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另行規定。草案首次對上海地下空間建設提出了橫向連通要求。草案規定,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須明確地下交通設施之間、地下交通設施與相鄰地下公共活動場所之間互連互通的要求。草案還對建設單位違反規定設立了懲罰條款,建設單位未按規劃預留橫向連通位置或未按要求對橫向連通位置進行銜接的,由規土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5%以上10%以下罰款。地下管線信息全監控上海城市道路下埋設有給水、排水、燃氣、電力、信息通信、熱力、航油管道等7大類23種管線,主要管線總長度約9.5萬公里。縱橫交錯的各類管線在地下形成了龐大、複雜的網絡系統。但管網信息不全、數據失准問題較為嚴重。導致建築施工過程中地下管線被挖斷的事故時有發生,馬路也為此增加了開膛破肚的次數,成為城市安全的一大隱患。針對以往管線排列無序現象,草案規定,規土管理部門會同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控制性詳規和相關專項規劃,結合城市道路、公路的建設,制定地下管線綜合規劃。與此同時,要求建設單位在申請地下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向規土局報送竣工圖、竣工測繪報告等紙質資料和電子數據,並強調建設單位對其報送資料的準確性負責。因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不准確導致地下管線在施工時受到損壞並給他人造成損失的,該建設單位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為有利於地下管線資料在政府部門間的共享,草案還規定規土管理部門應將有關電子數據及時分送相關部門。迷你倉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sgusers的部落格 的頭像
sgusers

sgusers的部落格

sguser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