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服務中心員工閆某、趙某、王某以及曹某4人,迷你倉在首都機場T3航站樓,利用飛機起飛前進機艙裝運行李的時間,專挑沒有上鎖的旅客行李箱下手,盜取箱中現金。今天上午,被控盜竊罪的閆某等4人在朝陽法院受審。機場搬運工趁運行李機艙內行竊上午9時30分,已取保候審的曹某坐在被告人席上,閆某、趙某、王某等3人被法警帶進法庭。據檢方稱,4人在案發前均是中國國際航空公司行李服務中心員工,為飛機裝卸行李。檢方指控,2012年11月8日早上7時許,閆某和趙某在首都機場T3航站樓國際停機坪,在向北京經昆明中轉的某國際航班裝運行李時,從乘客劉女士托運的拉杆箱中盜走1萬美元。2013年3月11日8時許,閆某和趙某以及曹某在向北京飛往東京的CA181航班裝運行李時,從羅先生托運的銀灰色拉杆箱中的錢包里盜走10.4萬日元。兩個小時後,閆某、趙某和王某又在另一航班機艙中,從熊女士托運的拉杆箱中盜走3萬元現金。稱艙內沒攝像頭翻行李不會被發現法庭上,閆某稱,由於機場的攝像頭很多,他們只有在機艙內翻行李箱才不會被發現。而據趙某供述,由於自己是行李車司機,不能上飛機,而閆某等人翻找行李的速度又很慢,因此雙方約定,將無鎖的行李箱立著放置在向飛機傳送的傳送帶上,閆某等人看到立著放的行李箱就會下手翻找。上鎖的行李箱則平倒放置,閆某等人看到後就不會再翻找。“這樣可以節省時間。”隨後,趙某稱,對大飛機和小飛機“分揀”行李的方式不一樣,“大飛機有傳送帶,小飛機沒有,所以遇到小飛機時,我就把沒有鎖的行李沿著艙門一側向機艙內頂進去,帶鎖的行李就按照規定方法往機艙上搬,這樣閆某等人在機艙內就能很快找到沒鎖的行李。”“其實閆某在裡邊拿了多少錢我也不知道,我就管給行李‘分類’,最後等著下班出了機場,閆某找我分錢。”趙某稱。截至文件倉者發稿時,庭審仍在繼續。丟失行李論斤賠相關法規滯後中國民航管理幹部學院客座法學教授、藍鵬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張起淮律師表示,機場盜竊案頻繁發生,首先是因為法律規定滯後。我國的《航空法》1993年制定,1996年實施,隨之實施的還有關於國內行李運輸的有關規則,規定1公斤行李損失按照1000元標準賠償。“直到今天,上述法律法規都沒有修訂過。這樣的賠償標準,已經遠遠落後于GDP的增長。我與一些法學專家曾經上書人大要求廢止行李論斤賠的限額規定,但至今沒有回音。”張起淮說。機場管理混亂缺乏相應處罰措施張起淮表示,機場頻頻發生乘客行李被盜、損壞和汙染事件,主要原因是機場監管不嚴。90%的損壞與盜竊事件都是機場內部員工所為,這些員工大多是僱用的廉價勞動力,很多是臨時工。“他們瞭解機場設施,知道哪裡沒有監控。一些機場安檢人員,對這些人的出入並不進行檢查,有些甚至與之相互勾結,盜竊旅客財物。旅客行李被盜後投訴無門,到法院打官司,又遭遇取證困難。“由於對機場沒 有相應的處罰措施,造成旅客被侵權的情況愈演愈烈。在國外,一旦旅客行李丟失,那麼首先,機場要按照丟失行李的實際損失賠償,此外,行李在運輸過程中,對於封箱都有嚴格監管,如果出現行李丟失和損壞的情況,機場要受處罰。”文/記 者王曉飛王巍攝/記者王曉飛類似案件2005年6月,國航3名搬運工利用工作之便盜竊5名乘客14萬余元財物。2007年2月,3名搬運工在機場盜竊價值近50萬元金條。2012年10月,警方破獲機場內鬼盜竊案,將搬運工李陽等10名嫌疑人抓獲歸案,該團伙共偷竊手機40余部,涉案金額超10萬元。2013年8月,一名機場搬運工伙同三名同事,在機場2號航站樓,先後5次盜竊托運的行李中的iPhone、iPad等物,幾人因盜竊罪被判刑。存倉
- Sep 18 Wed 2013 19:41
-
機場搬運工機艙內偷東西行李車司機將無鎖行李箱立著放為同伙做記號其他成員利用機艙內沒攝像頭翻箱行竊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