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肖揚黃金周假期歷來是旅遊旺季,迷你倉10月1日,我國首部旅遊行業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以下簡稱《旅遊法》)的正式實施,恰逢今年的“十一”黃金周。國家統計局和國家旅遊局10月8日公佈的數據顯示,10月1日至7日,全國共接待遊客4.28億人次;民航運送旅客770余萬人,共保障國內外航班7.6萬余班;9月28日至10月7日,鐵路旅客發送量累計完成8212萬人,同比增長12.5%,再創歷史新高。《旅遊法》不僅分別對旅遊者、旅遊經營、旅遊服務合同、旅遊安全、旅遊監管、旅遊糾紛處理等內容作出了明確規定,而且還對當前社會較有爭議的旅遊購物、小費、自費項目等進行了明令禁止。我國首部旅遊行業法律的頒佈,標誌著我國旅遊業進入到一個法制化、規範化發展的新階段。但是在新法開始實施的“十一”黃金周期間,“景區容量超載”、“遊客打砸售票處”以及重陽節江西廬山景區一座連接景區碼頭的引橋發生塌陷,導致18名遊客落水等事件的發生,嚴重衝擊了人們對於休假旅遊的美好憧憬。雖然人們相信,《旅遊法》實施,將為實現我國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創造基礎性的法律環境,但在此基礎上,還要考慮如何利用好保險這一有利武器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厘清旅行社保險責任“十一”黃金周期間,張先生報名參加一家旅行社組織的江西三清山四日游。到達景點後,張先生爬山過程中不慎邁空,扭傷了腳。四天的遊玩行程,張先生幾乎都是在賓館中度過。返程後,張先生找到該旅行社,稱旅行社既然購買了旅行社責任險,那就應當賠償自己部分醫療費用。而旅行社卻認為,張先生在爬山途中,導遊已盡到提醒義務,張先生受傷屬於自己疏忽造成,所以此事不在旅行社賠償範圍之內。為此,張先生準備向法院提起訴訟。事實上,《旅遊法》規定:旅行社、住宿、旅遊交通以及高空、高速、水上、潛水、探險等高風險旅遊項目的經營者應投保責任保險。旅行社責任險是旅行社必須購買的法定險種,在旅遊過程中,如果因為旅行社的疏忽或者失誤導致遊客受傷或發生意外,遊客可以向旅行社索賠。但如果是遊客自身疏忽,或者遭遇不可預料的意外事件,如地震等災害受到傷害,就不屬於旅行社賠償的範圍。與責任保險不同的是,如果旅遊者遭遇不測,應當如何得到保障呢?《旅遊法》還規定:“旅行社應當提示參加團隊旅遊的旅遊者按照規定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旅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障的是在整個保險期間內,旅遊者因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意外事故,造成身故、殘疾的結果或意外醫療費用的損失,不論是否屬於旅行社的責任,都可向保險公司索賠。某律師事務所張律師認為,這與以往《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中注明的“可以提示”有本質分別。“應當提示”是一種強制性規範,是旅行社必須履行的義務,如果旅行社沒有提示旅遊者,而旅遊者在行程中遭受意外傷害,就將承擔民事責任。“對於上述張先生的案例,旅行社是否已經盡到對遊客提示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義務,應當由旅行社進行舉證。同時,旅行社在進行提示的同時,也應該要求參團者簽署確認提示的通知,以防範日後發生糾紛。”張律師表示。有保險專家提醒:“個人投保的意外險不能代替旅行社的責任險。”未按照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旅行投保應對症下藥“我有個客戶的女兒,準備獨自一人經由北京前往俄羅斯旅行。然而還在北京時,就因飲食不當而產生腸胃不適,後休息了幾天才轉好。我的客戶擔心之餘想到這還是在國內,要是到了俄羅斯水土不服,身體突然不適,看病不但麻煩而且肯定會有巨大的開支,於是趕緊在女兒從北京出發前為其投保了境外旅遊險才安心些。”中德安聯人壽的保險專家王旭向記者舉例道。據調查發現,在海拔3000米、3700米、3900米和4520米四個不同高度的人群,其急性高原病的發病率分別為40%至57.3%、63.儲存倉%、89.24%和100%。保險專家表示,特別制定的西藏、青海等旅遊保險十分必要,旅遊者在前往高原地區前投保保險時就應該選擇更為“對症下藥”的產品,以免空有保單而無保障。記者瞭解,平安保險不僅專為前往青海、西藏、雲南、貴州等高原地區旅行的遊客設計了保險產品,提供特別需求的高原反應意外傷害及醫療保障,同時還有24 小時境內緊急醫療救援服務。無疑,出門在外若身體出了狀況,一切美好計劃都將受到嚴重影響,而且還將 導致額外的醫療費用開銷。針對這一風險,旅遊險可以提供的幫助包括意外傷害賠付、醫療費用賠付、醫療費用墊付、緊急救援等。其中醫療費用墊付在境外旅遊時非常有用,這一功能可以讓救援機構承擔保障範圍內的醫療費用。否則,需要消費者自行墊付,回國後到投保公司理賠,這一做法可能會面臨理賠資料不齊全,需要再與遠方聯繫等繁瑣問題。“在這些服務中,最需要消費者考量和挑選的就是緊急救援服務。及時專業的緊急救援服務能夠解決燃眉之急,比如醫療運轉和送返,聯繫和安排當地醫院、在線翻譯等,對旅途中的人來說非常關鍵。”王旭提醒說,受益于外資股東全球領先的經營實力,一些合資保險公司可以與集團旗下的專業國際救援公司緊密對接、充分授權,也因此能夠提供更專業高效的救援服務。比如中德安聯集團旗下的安聯全球救援即能夠通過其遍佈全球228個國家的服務網絡為同一集團旗下的旅遊險產品提供專業高效的救援服務。理智應對境外游風險當國內游面臨“高速路車滿為患”、“景區容量超載”等窘境時,越來越多的人們逐漸將目光轉向出境游。尤其是《旅遊法》對於旅遊團費、旅遊購物等的規範,在一定程度上讓人們對於出境游品質有了更多期待。無論是新婚度蜜月、帶父母度假,還是與朋友共游,歐洲、東南亞海島、日韓等國外目的地越來越受人們歡迎。“一次理想的旅行無外乎是最大的快樂和最小的風險的結合,兩者缺一不可”,前述保險專家表示,“我們似乎經常聽到出國旅遊發生的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不過歸結起來,最常見的風險無非關乎是人或者財物,而這些都能通過旅遊險得到非常實用的幫助。”在旅行途中,丟失錢包行李在歐洲的出境游中並不少見。專家提示:“旅遊者應該盡力保管好自己的財物,若真在異國他鄉不幸被搶被盜,依據購買的旅遊險中包含個人現金丟失或行李隨身物品丟失的保險責任,保險消費者只要在丟失的24小時內報警,報案證明上寫明損失情況(現金金額和證件等),回國後可憑報案憑證到保險公司進行理賠。”除此之外,行程或行李延誤則是另一個越來越受到人們關注的問題,而這一損失亦可以通過旅遊險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決。若航班延誤,被保險人可以與航空公司聯繫,索取能清楚表明航班原應到達與實際到達時間的延誤證明,回國後再向保險公司索賠;還有一些人性化的境外旅行險產品可在拒簽後全額退保,若行程取消也可以申請全額退保(需在保單失效後申請)。“剛才提及的各種服務並不是所有的旅途都會需要。”王旭還表示:“比如去一些治安良好的國家,發生偷竊的概率就很低,不一定要購買含有財物損失賠償責 任的旅遊險。建議在旅行前,先理性分析此行將會遇到哪些風險,再有針對性地挑選旅遊險產品。”如此看來,《旅遊法》實施後,保險要做的事還很多,創新旅遊保險產品就是其一。特別是可根據《旅遊法》相關細則推出配套產品,以此提升保險服務品質,更好發揮旅遊保險功能,維護人們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旅行社責任保險,是指以旅行社因其組織的旅遊活動對旅遊者和受其委派並為旅遊者提供服務的導遊或者領隊人員依法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該險種的投保人為旅行社。投保後,一旦發生責任事故,將由保險公司對受害旅客進行賠償。旅遊意外險保障的是在整個保險期間內,旅遊者因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意外事故,造成身故、殘疾的結果或意外醫療費用的損失,不論是否屬於旅行社的責任,都可向保險公司索賠。迷你倉最平
- Oct 16 Wed 2013 09:46
-
《旅遊法》實施:保險可以做什麼?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